為了更好地貫徹執行國家稅務總局2017年第16號公告內容,奧杰公司財務部于2017年7月3日進行了增值稅發票開具新規定的培訓。
公司領導班子、各部門正副經理以及負責采購報銷的人員參加了本次陪訓,培訓由財務部副經理姚斐主講。她針對國稅總局16號公告內容,結合奧杰公司實際情況,運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和內容豐富的PPT課件,從兩個方面講解了新規定的變化之處:一是購買方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二是銷售方開具增值稅發票時,發票內容應按照實際銷售情況如實開具,不得根據購買方要求填開與實際交易不符的內容。最后她特意強調了今后取得發票時需注意的事項,并將我公司開具發票時需填寫的名稱、納銳人識別號等信息截圖展示,供大家參考使用。
培訓結束后,財務部經理潘曉峰補充道,由于政策于本月1日起開始執行,各部門如遇拿不準的事項及時與財務部溝通,共同努力將此次新規定貫徹執行好。本次培訓得到了參會人員的一致認可,大家表示通過這次學習對增值稅新規定有了一定的認識。此次培訓為今后的財務報銷工作更好地開展奠定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