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介紹:
九月,某單位人員欲赴德國、比利時訪問,主要商務活動均在德國,卻辦理了比利時的申根簽證,在經法蘭克福入境比利時受阻
案例分析:
雖然持有效申根簽證能在申根國家內自由旅行,但申請簽證時需注意兩個原則:如同時需要到一個以上申根國家,應到停留時間最長國家的駐華使領館辦理申根簽證,即主訪國原則;如同時需到一個以上申根國家,且每個國家停留時間相同,則應到首次入境國家的駐華使領館辦理簽證,即首訪國原則。需要注意的是,主訪國原則優于首訪國原則。各國駐華使館頒發簽證時間長短不同,該單位人員為省時間在比利時駐華使館申請了入境申根簽證,但申請材料中隱瞞了赴德行程,因此在入境比利時時,因提供信息有誤被拒絕入境。
案例總結:
應該辦理德國申根簽證,注意申請申根簽證的兩個原則。
公司地址: 北京市朝陽區三里屯西六街3號
郵編: 100027
公司電話:85321667;85322135
公司傳真:64662076
語言服務中心:64662215;85322306
國際文化教育中心:64672806
交流咨詢部:85326716
綜合服務部:65321010
保險代理處:64638498
行政人事部:85321657
財務部:85324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