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服工(2013)第16號
各基層工會:
根據局工會(2013)22號通知精神,今年暑期會員職工北戴河休養工作即將開始。為更好地做好這項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休養時間(我局28號樓):自6月24日開始至8月30日結束。
二、分配到我公司的休養批次和具體時間:
非周末批次(每周一至周五) |
周末批次(每周五至下周一) |
第一批,6月24-28日; |
第二批,6月28-7月1日; |
|
第四批,7月5-8日; |
第五批,7月8-12日; |
|
第七批,7月15-19日; |
第八批,7月19-22日; |
|
第十批,7月26-29日; |
第十一批,7月29-8月2日; |
|
第十三批,8月5-9日; |
第十四批,8月9-12日; |
|
第十六批,8月16-19日; |
第十七批,8月19-23日; |
|
第十九批,8月26-30日。 |
|
三、報名原則和收費標準:
1、報名原則:因我公司分配批次和每批次分配名額有限,不可能同時滿足所有會員職工報名前往休養,敬請見諒。公司工會將根據《人服工(2007)17號》文件通知精神,合理安排今年休養工作。
自本通知下發(登載公司網站)之日后三個工作日內不接受往年曾經參加過休養活動的會員職工報名,只接受并優先安排從未參加過此項休養活動的會員職工報名;三個工作日后恢復接受所有會員職工報名但原則上不接受上一年度曾經參與休養活動的會員職工報名(往年曾參加過休養活動的會員職工報名時應主動避開7月15日到8月16日的“黃金時間段”)。
2、收費標準:由于燃料漲價等因素,今年租用外交部大車車票價格有所提高。
會員職工(含入會滿半年的借用職工)收費210元/人次;會員職工直系親屬(僅限職工配偶、子女和父母)收費250元/人次;占床位、車位的兒童按成人收費;不占床位只占車位的兒童(12歲以下)收費110元/人次;不占床位只占車位的直系親屬(12歲以上)收費205元/人次(不售單程車票),不占床位、車位的兒童收費15元/人次。上述費用含乘坐外交部大車往返車票費、住宿管理費,不含當地休養期間餐費。
3、北戴河休養工作不接待其他職工親屬前往,如發現其他隨行家屬,則按每人1300元補交住宿費。
四、出發時間和乘車地點:1、非周末批次(每周一至周五,五天)每周一早8:00,外交部南門外。2、周末批次(每周五至下周一,四天)每周五早8:00,外交部南門外。
五、幾點說明和注意事項:
1、我公司每批休養安排名額多數為28人(含會員職工本人及成人直系親屬,其中第一批20人、第八批24人、第十三批24人、第十九批20人),每名會員職工最多只能安排兩個標準間。由公司工會統一協調報名情況,報滿為止。
2、我公司會員職工在接到通知后即可直接到公司工會報名或致電公司工會辦公電話報名:
65121428(接受“周末”批次報名);
65121430(接受“非周末”批次報名)。
報名職工請通報您所屬業務部、所服務機構、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同行親屬人數、姓名、性別、年齡、親屬關系、身份證號碼以及您的聯系方式(手機)。并請于每批次出發前十天將費用交到公司工會(如職工不方便,亦可將費用按期交到各業務部工會,由后者按時轉交公司工會)。
3、雖已提前報名但未能按時交費的按棄權對待,恕不再保留名額。繳費后提出不去的,可及時提供符合條件的同性別會員職工頂替,否則應承擔相應經濟損失。會員職工本人不去的,恕不接待其直系親屬單獨報名前往。
4、參加休養的會員職工及隨行直系親屬應主動出示身份證,由現場工會工作人員查驗,身份不符者需按其他隨行家屬標準補交1300元住宿費,現場繳納,交費后上車。到達北戴河休養所后應主動出示身份證,由休養所工作人員查驗后方可入住。
5、根據局工會統一要求,每批次全局名額為40人,報名不足30人取消該批次,望諒解。
6、公司工會將指定專人擔任每批領隊工作,請參加休養的會員職工及親屬自覺服從領隊協調、遵守休養所的有關規定,愛護公共設施,注意人身和財產安全,休養期間臨時離開北戴河區必須向領隊請假。
7、參加休養的會員職工應使用自己的有效假期。請務必隨身攜帶身份證、我局工作證或外交機構出入證,家屬請隨身攜身份證備查。
8、不得個人自駕車前往;如本人堅持,旅途安全自行負責并提前與公司工會簽訂《安全責任書》。往返車票自行處理,不辦理退費手續。
9、休養人員不得攜帶任何寵物。
10、經公司領導批準,今年公司工會試行為赴北戴河休養的公司會員職工本人辦理人身意外保險10萬元,保費15元/人次,由工會專項經費列支。同時歡迎會員職工家屬自愿自費投保(投保詳情報名時電話咨詢公司工會)。
特此通知。
望各基層工會收到本通知后及時給予廣泛宣傳、大力支持和積極協助。本通知將登載公司網站(www.dpsc.com.cn),請同時參閱網站上登載的(人服工)2007第17號《關于職工會員北戴河暑期休養有關事宜的通知》文件精神。
人事公司工會
2013年6月4日
關于職工會員北戴河暑期休養有關事宜的通知
(人服工)2007第17號
各基層工會:
北戴河暑期休養活動是在局領導關懷下由局工會主辦的一項大型職工福利工作。多年來公司領導高度重視,公司工會狠抓落實,先后安排了近千人次前往休養,受到了廣大職工會員的熱烈歡迎。
然而,由于我公司職工會員在全局各單位中人數最多,局工會分配給我公司的名額相對有限,所以這項工作長期以來也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問題,影響了活動的公平性,一些無法如愿前往休養的職工會員對此頗有微詞。這些問題的存在有客觀原因,有工會工作不到位之處,也有個別職工不配合的現象存在。
鑒于我公司會員多、情況復雜的特殊狀況,以及在局工會限于北戴河28號樓的接待能力而分配給我公司的批次和名額總體不足的前提下,此項工作無法同時全部滿足職工會員的報名要求。在懇請廣大職工會員諒解的同時,結合以往工作的成功經驗和存在不足,現對今后我公司職工會員北戴河休養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司工會將控制個別連續多年(特別是近五年來)不間斷參加休養的職工會員的報名,今后考慮隔年安排一次(如當年某批次報名未滿,可以考慮接受候補報名)。
二、限制隨行直系親屬的數量,每名職工會員最多只能由三名成人家屬和一名不占床位的子女陪同。
三、杜絕隨行親屬關系非直系化現象,任何職工會員不得由除本人父母、配偶、子女以外的親屬陪同前往(如當年某批次報名不足,可以放寬考慮接受職工會員岳父母或公婆報名)。
四、對于極個別職工會員謊報親屬關系,瞞著工會帶其他親朋前往的,一經發現核實,工會有權取消該職工本批次資格并考慮不接受其次年前往休養的報名申請。
五、職工會員本人無意或無時間前往休養,恕不受理其親屬直接或由其他職工會員代為報名。
六、截止休養活動開始報名時,借聘職工入會并繳納會費不足半年的,當年恕不接受報名。
七、已經報名并繳費的職工會員,因個人原因確實無法前往的,應于本批次出發前一周向工會提出;如出發前一周內臨時提出無法前往的,本人應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原則上按不低于總費用的20%承擔損失)。
八、工會安排的每批次帶隊人員,應本著自愿的原則,事先爭得所在部門領導同意并合理安排工作,工會給予帶隊人員免算個人工齡假期(機關干部)的優待。
公司工會做出以上通知的目的是盡量體現公平的原則,力爭使這一福利活動有更多職工會員受益,把好事辦好。希望各基層工會注意宣傳,同時希望得到廣大職工會員的理解和配合。真誠歡迎廣大會員、各基層工會監督并多提寶貴意見。
人事公司工會
二〇〇七年六月六日